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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名贝斯手(6)(牙炯)

【Queen皇后乐队-25岁牙×39岁炯

(晚上才想起来今天是5.5,我应该明天更新的,忘了,我的错(。

第一章:1,上一章:5


自此,皇后乐队有了长期赞助人。

为了保护几个年轻人的自尊心,约翰表明他出的费用将全部记账,等乐队签了唱片公司,挣了钱再还。这种方式双方都能接受。乐队因此没有了心理负担,不用勉强去那些他们瞧不上的酒吧演出,可以将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帝国理工的小礼堂和录音室。而且更好的是,凭借约翰和录音室老板的交情,乐队有时能安排到比较轻松的白天时段了。

约翰会时不时地去看看他们,尤其当乐队预订上了周末的礼堂,约翰便会直接前往帝国理工参观他们排练新歌。弗莱迪他们已经习惯在演奏途中看见这个依然穿着朴素的男人面带微笑地走进来,自行找一把椅子坐下,安静地听他们把音乐的激流灌满整个礼堂。不过也有时候,当他们大吵一架后才发现那把椅子空了,男人早已不知何时悄悄溜走,寻求清净去了。

这天也是如此。当几个年轻人又开始吵架(他们自称为“健康的讨论”),约翰就离开礼堂,去校园里享受新鲜空气。等他溜达了一圈,估摸着他们应该吵累了,便回到礼堂,却发现房间里少了一个人。

“艾迪呢?”

他四处张望,发现贝斯手连带他的乐器和音箱都不见了。

罗杰冲布莱恩翻白眼:“本来说好,等定下新贝斯手再找个好理由让艾迪退出。现在倒省心了,不用找理由了。”

“OK,我承认是我的错,你满意了?”布莱恩也没好气,“但是他突然抢进我的solo部分,整个意境都被他破坏了,我还不能抗议吗?”

“你要知道你有时候真的很爱炫耀,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得住。”

布莱恩满头问号:“我没有炫罐啊?(所有人都没说话)好吧,就算如此,我提出了我的观点,他也可以摆出他的理由,大家互相有条理地讨论,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他是怎么做的?他说我看不起他,然后一走了之!”

“嗯哼,当你持续唠叨半个小时之后任何谈话都不会再是普通的讨论了。”

“罗杰你怎么回事,怎么我说一句你顶一句,你什么意思。”

“你就适合不管你哔哔什么都能给你顶回去或者干脆不给一屎的队友。”

布莱恩开始脱他的鞋,罗杰也举起鼓槌,形势一触即发。弗莱迪赶快跳到两人中间:“压压你们的火气,小姐们,我今天已经看够闹剧了。不就是再找新的贝斯手吗,迟早要换,他主动离开也好。别激动,把你们的芊芊玉手放下。”

非常勉强地,布莱恩和罗杰各退一步,扭头赌气不看对方,弗莱迪抬手擦擦额头上的汗。几乎目睹新一场战争爆发的约翰小心地打破沉默:“……你们今天还继续排练吗?”

弗莱迪面向他,苦笑地说:“亲爱的,让你见到我们狼狈的样子了。依我的原计划,今天确定下这首的细节处理,接着就可以去录音了,但是……(罗杰咚咚咚狂敲一通鼓)好在这里不用付场地费,弹琴也不需要担心邻居来砸门,我们会继续排练。你如果有别的事情要忙,不用陪我们。”

“只有你们三个排练?”

弗莱迪无奈地摊开手。

约翰思索片刻,有些不确定地提议:"……或者……我充当临时陪练?”

话音刚落,他就看见三人瞪大的眼睛。

我在想什么,只是被礼貌地称赞过几句,居然自负起来。约翰在心里责备自己,窘迫地急忙改口:“算了,忘了我说的话吧。”

但弗莱迪立即高举双臂表示欢迎。罗杰转着他的鼓槌表态:“如果有谁不满,让他自己出下次的录音费。”

“可是我们没有贝斯了。”布莱恩永远是最理留的那个。不过约翰已经考虑过了:“我开车回家取,来回大概四十分钟。”他还有些不敢确定,又问了一句,“可以吗?”

当然可以,新安排就这么决定了。于是约翰回家拿乐器,另外三人整理贝斯的谱子,等约翰重返礼堂就开始新一轮的排练。

不过坦白来说,几个人(包括约翰自己)都并没有抱太大希望。约翰旁听过几次排练,对于曲调已经比较熟悉,但毕竟没有真正上手弹,更没有合奏过。他们最初只是为了让排练能够继续下去,想着就算约翰只跟着节奏弹些简单的根音,也好过没有贝斯的参与。

然而,约翰的弹奏不喧宾夺主,也并不惊艳,却稳稳地托住了整首演奏,让另外三种乐器和人声有了基石。就如同溪流并入长河,刚开始还有些差错的贝斯随着练习逐渐顺畅地融入进了乐队,并且配合得越来越融治。

当傍晚时分,拿着礼堂钥匙的教员来关门时,发现借用礼堂的这个小乐队不仅还没收拾东西走人,甚至弹奏正酣,没完没了。教员不得不扯着嗓子大吼,才让意犹未尽的几人停下。

走出学校后,罗杰吵着要坐约翰的车去吃晚饭,连布莱恩都主动提出三人一起请客。约翰看几个年轻人的兴奋劲,有些害羞:“看来我弹得还不差。”

“你何止不差,亲爱的!你的表演就像芭蕾舞演员一样优雅。”

约翰不习惯这样的夸奖,听得脸都红了,虽然努力做出专注开车的样子,却仍然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弗莱迪抢赢罗杰,霸占了副驾的位子,此时一边指路一边继续对约翰说:“如果那两个家伙敢挑剔你,我一会儿帮你把他们灌醉。”

“我没什么好挑剔的,不要把我说成烦人的恶婆婆。”布莱恩为自己辩解,“看在deacy amp 的份上。”

Deacy?约翰惊讶于自己新获得的昵称。毕业以后,有多少年没有人给他取外号了?不过,从迪肯先生到 Deacy,好吧,感觉不坏。

三个年轻人心情舒畅,聊天开玩笑说个不停,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约翰大多数时候只是听,不时被他们逗得抿嘴笑。他感觉自己似乎也跟着变年轻了,时光倒流二十年,他初到伦敦,读着大学,学业之余怀揣着音乐的梦想。

吃完饭,弗莱迪和罗杰还没够,又闹着去酒吧。约翰同意一起去,但声称因为要开车,自己只点软饮。

罗杰一听就来劲了,把酒杯推到约翰面前,怂恿他:“我今天可以不喝,我来开车。”

弗莱迪伸手把酒杯推回去:“你忍得住不喝吗?”

罗杰点头那叫一个坚决:“为了开车,能忍住!”

“傻子才信你。”弗莱迪凑到约翰耳边说悄悄话,“他曾经喝醉把车开进沟里。”

罗杰拍桌子,作势要揍说他坏话的主唱。弗莱迪嘻嘻笑着躲他,身子一歪,靠进约翰的怀里。约翰只觉得年轻人的体温很高,四肢柔韧又有力。他还没来得及动作,弗莱迪就重新坐直了。

约翰只当是小伙子们精神好,打打闹闹不在意。但下一秒他意外捕捉到弗莱迪望着他的目光,那里面似乎闪烁着热烈的火。约翰瞬间大脑一空,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说些什么。

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

“弗莱迪。”

约翰闻声看过去。那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穿着时尚,即使在约翰看来都能称为英俊。

被叫住的人显然吃了一惊。

“哦,嗨,是你……”弗莱迪回了个笑容,站起身,却有点手足无措,似乎是觉得自己应当和人握个手,却又不想这么做。他对同伴们简单说有点事稍微离开一下,然后示意那个男人跟他走,又对约翰点了点头,希望约翰不要发现他的紧张。

约翰本来没有多想,但发现布莱恩和罗杰忽然埋头喝酒,既没有往那个男人的方向看,也没对弗莱迪的离开有任何表示,不由感到奇怪。布莱恩发现了他的疑惑,斟酌着词语:“弗莱迪的,嗯,’狩猎范围’比较广。”

约翰反应了几秒:“……哦。”

布莱恩和罗杰有点担忧地看着他,约翰理解到他们是怕自己因此对乐队产生不好的印象,赶忙补充道:“没关系,我不介意。我有个同事也有类似的,呃,兴趣,你知道,不是什么特别罕见的事。这种事我认为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两人这才放心,不再在意弗莱迪的离开,聊起了其他事。但约翰却忍不住开始在脑海内回顾弗莱迪之前的种种举动。

他承认自己最初有几次被弗莱迪的举动吓到(虽然他假装没留意)。除了第一次见面的意外,弗莱迪总是对他相当亲密,体贴又热情,“亲爱的”常挂嘴边。但弗莱迪对其他人也差不多,约翰便推断他就是如此的性格,何况艺术家嘛,总是有些与众不同。但此刻他知道了弗莱迪的真相——

约翰沉浸在思考中,险些拿错了杯子。瞟一眼还在聊天的吉他手和鼓手,约翰偷偷呼出一口气。他可不愿意被人发现自己在想什么。如果被知道了,肯定会引来嘲笑。一个马上四十岁的、毫无特点的中年人,怎么会吸引到无时无刻不在散发魅力的年轻艺术家呢?弗莱迪当他是个朋友,仅此而已,没有特别的含义。

没几分钟,弗莱迪回来了。

罗杰有点惊讶:“这么快?”他以为弗莱迪今天不会再出现了,或者起码一两个小时之后——根据经验。

弗莱迪转着眼珠子:“想什么呢。旧友见面寒暄几句,还需要多久?再说了,我怎么舍得丢下你们呢?”

“是吗,我一会儿就丢下你们。”

“走吧走吧,我看到那里有些姑娘,你们俩都走也没关系,约翰由我陪着。”

他笑着说,轻轻用膝盖碰约翰的膝盖。

约翰:……这也应该没有特别的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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